美国商务部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水肌酸征收反倾销税
|
|
2005-04-28 |
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消息, 2005年4月11日,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, 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水肌酸征收反倾销税。 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4224999、25232100、25232900、25233000。 2000年2月4日, 美国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征税令。 2005年1月3日,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水肌酸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, 此后90日内, 商务部未收到美国国内利害关系方的任何反应, 根据美国反倾销法律规定, 如果在提起复审后的90日内, 国内利害关系方没有提出意见, 商务部就应发布终止征收反倾销税的法令。 该法令于2005年2月4日生效。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