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20号
|
|
2008-04-11 |
【发布单位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【发布文号】公告2008年第20号 【发布日期】2008-03-20
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和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),经审核,决定赋予南阳鑫港石化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。
赋予珠海市斗门区龙基发展有限公司、浙江建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。
注销浙江舟山富兴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。
注销南阳鑫港石化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。
特此公告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二○○八年三月二十日
(信息来源:商务部 办公厅)
|
|
|